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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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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(zhū)调解员,太(tài)感谢(gǎnxiè)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(dàoxiè)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(gāodá)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(jiànchéng)后的一幢房屋抵付(dǐfù)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(xiāoshòu)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(fēnqí)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(nányǐ)交付,69户业主(yèzhǔ)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(cūnwěihuì)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(xiéyì)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(shōuhuí)补偿(bǔcháng)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(wúfǎ)直接将房屋过户给(gěi)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(shěnlǐ)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(xúnzhǎo)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(tíng)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(jiànyì)。
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(zhōngxīn)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(xìtǒng)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(gěi)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(xìtǒng)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(cūnlǐ)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(jiù)能办(bàn)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(tǔdì)出让金分摊(fēntān)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(dānkào)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(huìtóng)法院协调(xiétiáo)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(fù)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(chūlú):村委会同意配合(pèihé)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(guòhù)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(jīnnián)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(zhèchǎng)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(jiǎndān)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(tōngguò)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(zhěnghé)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(suǒshì)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(zhǔdǎo)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(huàjiě)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(hé)精力,也有效防范(fángfàn)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(nián)6月临海率先探索(tànsuǒ)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(zhòngsù)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(zhì)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(zhúnián)上升态势,三年(sānnián)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(zēngfú)低37.5个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(chūtái)《关于建立健全(jiànlìjiànquán)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(tuīdòng)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(díyínshēng)表示,“通过将(jiāng)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hèngzhìzérèn)、法治(fǎzhì)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(yǒulì)举措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1版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(xiàngxù) 王先富

见习(jiànxí)编辑:贺晴(hèqíng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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